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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问题与对策研究

  • 2022-08-31 09:09:12
  • 来源:中国矿业报
  • 作者:任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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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在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的功能与用途分类中,被列为能源矿产类,而实际上煤炭的功能与用途及概念与特征,远远超出了能源矿产的范畴,既是主要的能源矿产,又是非常重要的资源矿产。煤炭作为主矿种,与煤系矿产和煤系共伴生资源是同体共伴生、和谐相处的共同体,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问题的多个方面。在研究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时,不能只停留在煤炭本身问题层面上,需要拓展思路、改进方法、系统思维、整合科学,只有立足煤炭、煤系共伴生资源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的生存发展规律与逻辑,才能真正达到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形成切合实际、指导实践并归纳上升为科学的理论成果的目标。
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是薄弱环节
长期以来,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富矿、单一矿产少,贫矿以及共伴生组分多矿种赋存的特征和主要问题,学者专家们的理论研究成果表明,从事油气的只研究油气,从事煤炭的只研究煤炭,从事金属、非金属各类矿种的只研究其相关的矿种,对一些多矿种矿之外连体赋存共伴生资源研究不多或很少研究,或研究的方式方法存在问题,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问题。这是当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更是未来需要高度重视并要以科学的方式方法努力解决的问题。同时,相对而言,固体多金属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和各类金属与非金属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基础和成果要好一些,能源、水气矿产以及与相关金属、非金属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研究资料和成果不多,而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更是一个薄弱环节。
煤系共伴生资源未来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向
煤及煤系共伴生资源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资源,长期只重视煤炭自身的能源价值,而忽视了同体赋存和共伴生的资源,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粗放式、低利用率、高排放与浪费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模式,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地质规律、自然资源规律、价值规律、环境规律等基本的开发利用规律。
在传统的只注重单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宽对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勘查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方式方法,研究煤系共伴生资源多矿种赋存规律和地质成因,不断加大对煤系共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是煤系共伴生资源未来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笔者希望通过分析与研究,在深刻理解做好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希望发挥积极作用。
研究做好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
围绕新一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 编制相关问题的需要,有必要在多矿种共伴生资源特别是在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问题和对策与建议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提出系统、 科学、高质量且针对性很强的观点与思想,为“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很多年矿产资源领域特别是煤系共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产业发展领域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各项工作的大力度推进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更加完善。 我国矿产资源法适应的范围主要是矿产资源领域管理,不能覆盖矿业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全产业链、 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国民经济分类中,矿业属于第二产业,采掘业属矿业范畴,矿业加工、生产与利用又属于工业范畴,矿业勘查与评价又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技术服务业,这种划分既不符合自然资源产业规律与逻辑,更不利于国际接轨。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四大类划分的方式方法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律,不利用矿业产业链的推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科学发展,例如: 煤炭和煤系资源仅列入能源矿产类,其用途与功能远远超出仅属于能源矿产的范围,是各相关行业产业非常重要的资源矿产。还有一些金属、非金属矿产亦有同样的问题,应不断促进矿产资源分类改革与产业发展规划的逐步完善。
为国家现行矿业权制度及其相关矿政管理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我国矿业权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借鉴了苏联模式。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矿产资源体制与政策管理需要与时俱进,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业权设置、变更使用管理、资源税与价款收缴方式、 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矿地融合政策、地质调查与勘查评价体制改革以及各类矿种开发利用方案与管理权限设置、矿业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闭/ 废弃矿山矿井的综合治理、绿色和智能化矿业的标准与规范等。这些改革事项都是矿业领域的关键事项,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地质规律、自然规律、价值规律、环境规律等基本规律与逻辑,也要建立适应我国国情,还要能充分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矿业权管理和矿业开发利用制度与体系。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复杂、敏感、 涉及面广、矛盾集中的系统工程,需要学习和借鉴全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各行各业好的经验与方法。
促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矿业权设置管理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进一步完善,矿业权设置与管理、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制定是做好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性基础工作。“煤-煤层气-油页岩-砂岩型铀矿”“煤-煤系气-油页岩-镓-铝土矿”“煤-铀-锗-高岭土-硅藻土-煤中金属元素”“煤-煤系气-铀-煤泥-耐火黏土-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矿用土地”等;在“一矿多开”“多矿种共伴生”“煤铀兼探采”“煤油兼探采”“先采气后采煤”等开发利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矿业权重叠设置和开发利用方案不合理、 不科学问题, 需要不断完善。
丰富煤系共伴生资源的定义与内涵。以资源开发利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状况来定义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概念,突破传统的、狭义的煤系共伴生资源的范畴与内容,按照资源开发利用的地质规律、 自然资源规律、价值规律、产业链规律、环境规律等基本规律和逻辑要求,立足全产业链、全过程各环节定义广义的煤系共伴生资源概念和内涵,包括煤系地层的各类共伴生资源,煤系中各类元素资源, 也涵盖矿产开采、加工利用、资源转化、闭坑后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共伴生的各类资源,如煤矸石、粉煤灰、煤泥、矿井水、地热、矿用土地等。延伸煤系共伴生资源的概念与内涵,诠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客观要求和内在规律,为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拓宽思路,充分发挥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用途与效率,丰富共伴生资源高质量、可持续、科学开发利用的理论基础。
加强共伴生资源, 特别是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的评价系统指标的建立与完善,以及科学的评价量化标准研究,促进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由经验走向科学,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借鉴国内外金属、非金属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中成功的经验与案例,结合煤系共伴生资源规律与特征,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创新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与工艺。 我国一些著名的金属、非金属共伴生资源矿山,如内蒙古白云鄂博铁-铌-稀土共伴生矿、四川攀枝花铁-钒-钛-耐火黏土共伴生矿、甘肃金川镍-铜-铂族-稀土共伴生矿、云南会泽铜-铅锌-银共伴生矿、新疆可可托海锂-铍-铌-钽-高岭土-硅藻土共伴生矿等,多年以来,通过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对研究与做好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触类旁通,不断创新,建立好煤系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技术、经济、环境、管理五位一体的系统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体系,十分重要。
(作者:任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
来源于:中国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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