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云南今年发现并处置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905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83起

  • 2023-10-12 10:45:28
  •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0
  • 0
  • 添加收藏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在海埂会堂玉举行云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同志向社会公开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石成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披露,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链条”摸排、打击、整治非法开采、运输、加工、囤放、销售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废弃矿井(硐)及历史盗采点8916个,封堵治理隐患点3231个;发现并处置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905起,其中立案查处577起,有效制止328起;收缴罚没款6631.90万元,没收矿产品66.26万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83起(其中被列为公安部督办1起,省公安厅督办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89人。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将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列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与本系统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排查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真梳理“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按时办结并反馈司法机关。将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与矿产卫片执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等重要工作有效结合,综合运用卫星影像、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采取“人防+技防”加强监管,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和《云南省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全力打击整治和遏制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自定义HTML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