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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6项政策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 2022-04-21 09:25:52
  • 来源:智慧生活报
  • 作者:记者 杨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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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从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备案制度等6个方面推出系列新举措,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
新修订出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从管理机制上体现多项创新,为有证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提供更有效、更精准的重要抓手。
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审查备案制度。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集中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修复理念,通过不断创新、优化相关制度建设,提升矿山生态修复能力和水平,达到源头保护和系统修复目的,同时有效加强有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加强露天煤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新出台《加强露天煤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露天煤矿准入、临时用地还地、信息公开公示、生态修复、监控核查、卫片执法、联合执法、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等8个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政策和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职责。
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力度,保障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明确提出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实地核查率达100%,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低于20%,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抽检率不低于5%。
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出台我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要求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拟在黄河流域吕梁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参与规模达24.01平方公里)和黄河重点生态区桑干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参与规模达16.62平方公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
升级我省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管理系统。综合运用高科技手段,利用月度高分辨卫星影像和地理信息数据,结合移动导航定位技术,开启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天上看、网上管、地下查”新模式,对全省生态修复项目每一个修复图斑位置、规模、进度及实地图片的综合信息进行获取和管理,进而对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实现信息化调度及监管。 

(记者 杨晓艳)
以上内容来源于:智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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