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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地质勘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推进地勘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共同主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地质勘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办好本届竞赛是落实国务院培育“工匠精神”,推进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密切配合,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竞赛成功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通过竞赛进一步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提高地勘行业高技能人才对资源保障技术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二)主办单位
  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东省矿业协会。

  三、参赛对象
  凡在职从事基础地质、专项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竞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组织方式
  本届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由各省(区、市)矿业联合会(协会、学会)牵头,联合各省(区、市)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地质工会,成立省级(区、市)赛区组织委员会及下设机构,负责初赛组织工作。中央直属地勘部门,建议单独成立部门赛区组委会及下设机构,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省级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初赛。初赛由各赛区(省区市或中央直属地勘部门)组委会组织开展,并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东省矿业协会承办,拟定于11月在山东省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手选拔及报名方式
  (一)初赛
  初赛选手由各赛区(省或中央直属地勘部门)组织选拔。
  (二)决赛
  决赛选手应通过各赛区组委会组织初赛选拔的方式产生。各赛区组委会根据初赛结果组织一支参赛队代表本赛区(省或中央直属地勘部门)参加全国决赛。原则上每支参赛队由 5 人组成,包括领队 1 人、技术指导 1 人、参赛选手3人,参赛队应统一着装。
  各赛区组委会组织本赛区参赛队成员填写参赛队领队登记表(见附件2)、技术指导登记表(见附件3)、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4)、赛队成员汇总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和中央直属地勘部门、省级矿业联合会(协会、学会)、地勘主管单位、地质工会盖章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本赛区(省或中央直属地勘部门)参赛队的相关表格(一式两份),连同参赛选手本人的两张小 2 寸免冠彩色近照(背面注明姓名和地区)一并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赛区组委会应对参赛队相关人员特别是参赛选手填报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违纪行为,将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参赛选手在参加全国决赛现场报到时,凡经注册登记者不得替换。

  六、竞赛标准和命题
  本届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地质调查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08-07-04)中“三级/高级工”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为基础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等相关内容。以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总成绩中理论知识笔试占40%,实际操作技能占60%。本届竞赛内容和要求以竞赛组委会印发的技术纲要、操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和理论知识考试复习提纲等技术文件为准。
  初赛试题由各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制,使用前报竞赛组委会技术委员会备案。决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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