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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2020-01-14 09:06:23
  • 来源:中国矿业报
  • 作者:李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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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日前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近期四川省委常委会、四川省政府常务会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听取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关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了当前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推进四川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做好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明确要求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整治顽疾,要求煤矿监管监察部门以推动煤矿安全责任落实为目标,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努力形成监管监察合力。

“安全发展是红线,也是生命线、责任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深刻反思事故教训,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制度堤坝、织密防护网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会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生产与效益的关系,树牢“不能出事故,出不起事故”的观念,煤矿企业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实现“零死亡”目标,迎难而上,既治好标又固好本。要充分利用集中停产整治的时机,抓实整改,抓牢验收。当前,各级领导要带头,全员要下沉,一矿一策,督促煤矿开展井上井下管理、技术和风险防控以及隐患问题等的集中排查整治。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五不放过”:对风险辨识不清不放过;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不放过;复工复产验收不严不放过。盯紧重要管理环节,看牢问题煤矿。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建立全面监督、常态抽查、日报告周小结机制。凡发现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的一律不得允许复工复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从严追责问责。要做好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力求整治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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