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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二家非煤矿山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 2018-12-21 15:25:55
  • 来源:中国矿业报
  • 作者:沈谦 罗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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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日责令12家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这12家非煤矿山企业处以71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在非煤矿山领域,主要针对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总体要求,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10月8日至11月14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精干力量、选派技术专家,对全省22家非煤矿山企业集中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其中12家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管理、安全生产承包租赁、安全设备使用维护、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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