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10〕122号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
附件 :
四川清理欠缴出让收益的矿业权,经催缴仍未缴纳的将依法予以吊销、注销!
公众号:云南矿业律师团队17阅读04/25/2024 09:46:38
原创5阅读04/17/2024 16:19:00
原创6阅读04/09/2024 16:38:17
自然资源部公众号94阅读03/18/2024 11:01:03
公众号:自然之律24阅读03/14/2024 09: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