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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株洲市地质灾害全包招标 招标中

发布者:李琦   发布日期:2019-11-29 17:02:40   关注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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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地质灾害

预算总价: 90万左右

所在区域: 湖南省 株洲市

招标方式: 全包

联系电话: 13522553979点我投标

投标者 会员类型 联系方式 投标时间
招标综述

沿江路笤箕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谈判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沿江路笤箕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000189
3、代理采购编号:HNZLCL-2019110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项)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B0299 沿江路笤箕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 94.53 89.80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质量要求 合同条款 B0299 沿江路笤箕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院令及国家建设部第8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历天内完工;
2.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完工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否(√) 是( )
否(√)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③单位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④20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投标人提供的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截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主体的信用记录的截图的复印件;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水工环地质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施工员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格式自拟);并提供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依法进行服务的投标人,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服务能力。
(4)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良好;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6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5)。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为2019年 12月17时00分(北京)**。

联系人: 宋扬
手机:13522553979
电话:010-5624023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ongyang@zbytb.com
QQ:122833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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