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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宁德市地球物理全包招标 招标中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06-12 09:12:27   关注度:0
3

项目类型: 地球物理

预算总价: 30万左右

所在区域: 福建省 宁德市

招标方式: 全包

联系电话: 15160182243点我投标

投标者 会员类型 联系方式 投标时间
招标综述

项目概况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探地雷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LFJ[2023]第022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探地雷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7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7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56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探地雷达

1.00

278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银行账号:100052808850010001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113号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704室        

联系方式:陈富强,15160182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系方式:叶工,0591-87821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富强

电 话:  1516018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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