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地质灾害治理-狼山景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山地质灾害治理-狼山景观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17)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山地质灾害治理-狼山景观生态修复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狼山景区
2.1.2建设规模: /
2.1.3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8月,竣工日期: 2019年10月。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五山地质灾害治理-狼山景观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19 年7月 18 日至2019年7月 30 日14时30分;
联系人: 孟娜
手机:13681224910
电话:010-5773418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mengna@zbytb.com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