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2021年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及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NXCG-202107230109
项目名称:宁乡市2021年
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及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5200元
最高限价:805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公告及附件
采购需求:项目详见附件
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YH-NXZFCG-202103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3)和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其他说明:
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
③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近三个月”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5月、2021年6月和2021年7月;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具有乙级
地质灾害防治评估资质、乙级
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资质及以上.
联系人: 孙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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