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S311线南宁至硕龙公路K181+500~K182+0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9-C2-24856-JTSJ)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S311线南宁至硕龙公路K181+500~K182+0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S311线南宁至硕龙公路K181+500~K182+000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2-24856-JTS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01
S311线南宁至硕龙公路K181+500~K182+000段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
项
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拾捌万叁仟壹佰柒拾陆元整(¥ 883176.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http://www.llyj.net/http://www.llyj.net/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在2014年6月以后)成功完成过一个投资额在9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处置工程(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和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下载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孙跃,手机:13522556159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2019,8:3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年 6 月 2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 7 月 3 日止(北京,下同)
联系人: 孙跃
手机:13522556159
电话:010-5740621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unyue@zbytb.com
QQ:35720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