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巢湖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巢湖市片区)南区佛岭二矿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巢湖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巢湖市片区)南区佛岭二矿治理工程监理
1.2招标人: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合肥金丝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巢湖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巢湖市片区)南区佛岭二矿治理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0AMMBZ0036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AMMBZ00369
2.5建设地点:巢湖市散兵镇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为环巢湖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三期(巢湖市片区)南区佛岭二矿治理工程,治理面积约423亩,计划工期48
历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场地挖方、削坡降坡、场地平整、挂网客土喷播以及排水喷淋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施工总投资概算22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概算:监理费59.06万元
2.8最高限价:监理费最高限价59.06万元
2.9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
2.10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11项目类别:服务·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矿山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监理培训证书且同时具有水文
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
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
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
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
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
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
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4.获取时间:2020年8月2
08:00至2020年9月
17:30。
联系人: 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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