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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地质灾害全包招标 招标中

发布者:dkkjadmin   发布日期:2019-03-26 10:21:42   关注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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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地质灾害

预算总价: 120万左右

所在区域: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招标方式: 全包

联系电话: 15801679990点我投标

投标者 会员类型 联系方式 投标时间
招标综述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已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以锡市政字【2018】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治理工作共分为10个治理区,治理区总面积为2.1736k㎡,地表损毁总面积0.8912k㎡。
2.2、项目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锡林浩特市境内)。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共10个治理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区内采场治理、竖井回填封堵、地下采空区充填、平整整形、植草等,具体工作内容及数量详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责任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15历天(2019年4月2~2019年9月3)。(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2.7、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及交通状况进行勘察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由于未踏勘或未认真核对工程量,在开标前亦未对工程量产生疑问,结算时招标人将不会对工程量问题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亦不会对工程量进行调整。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位置、道路、交通状况、场地空间、装卸条件等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投标人应将所有不利因素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对任何关于场地、交通、运输、装卸等不利条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具有地质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
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具有地质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2、各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各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2011月至投标截止,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
3.8、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中标资格。
  3.9、凡是被内蒙古及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10、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 陈思颖 
手机:15801679990
电话:400-103-9990转82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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