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南坪镇安乐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九寨沟县南坪镇安乐河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8.8”灾后恢复重建结余资金,23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个包,包括:九寨沟县南坪镇安乐河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保华乡三合村三合沟泥石流治理、白河乡太平村太平沟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九寨沟县漳扎镇龙康村国大停车场对面崩塌治理、勿角镇甲勿村甲勿沟
泥石流综合治理等5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四)供应商应报名参与本项目。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7月27日至 2021年8月2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人: 张荣
手机:13683272383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172
传真:010-53658172
邮箱:zhangrong@zbytb.com
QQ:736840363